Facebook “SMART”规则介绍



Facebook “SMART”规则介绍。在Facebook一种常用的设定目标的方法是遵循”SMART”规则,也就是:

S—-非常详细具体的(Specific)。你的目标必须是被清晰地定义,无法被混淆或者误解。比如“提高支付用户满意度”可以作为一个讨论的出发点,但其自身作为一个目标并不够具体,因为大家要对满意度达成一致理解比较困难。当如果经分析形成共识,“支付用户投诉率”即可定义成“每周联系Facebook投诉某次支付行为的用户/每周所有有过支付行为的用户”,是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放映支付用户满意度的。那么将“降低支付用户洲投诉率”作为一个目标对象,就比抽象地谈“提高支付用户满意度”要详细具体得多。如果目标设定较为模糊,最终你很难评价。
M—-是能够衡量的(Measurable)。只有可以被衡量的目标,你才能一直清楚自己做的如何,离目标有多远,当前是超出还是低于预期的进度。只有了解自己处于哪个阶段,你才可以做一些合适的决定,比如为保持项目进度需要增加投入。或者提早告知相关人员“项目需要推后”。这样可以避免在最后一分钟才发现意外,让所有人操心。比如“降低支付用户周投诉率30%”,这种目标就是可以衡量的。
A—-是够有难度,有挑战性的(Aggressive)。一个容易完成的目标,很容易让员工懈怠,失去战斗的激情。当他觉得工作上的目标也不过如此,难度有限,他怎么会有动力去发挥潜能呢?对于有上进心的人而言,失去工作上的挑战性,也就失去了完成挑战后的成就感,失去了学习的机会、提高的可能,最后也就失去了工作上的乐趣。长此以往,团队里的牛人越来越少,庸人越来越多。在实际运作当中,一个有挑战性的目标应该有50%的失败率。但是,在团队的齐心协力下,即时没有完成,其成就还是要超过100%完成一个平庸的目标。
R—-现实的(Realistic)。这是对上一点的平衡。一个过于有难度的目标,会让员工疲惫不抗,如果最后还是没能完成任务,那对他们的信心是非常大的打击。比如一家早期创业公司,市场占有率只有1%时,制定一个年增长10倍的计划还算可能。但当市场占有率达到20%~30%时,就必须考虑一个更符合实际的增长目标。我在组里面推行一种常用的做法是:争取制定的目标是员工所认为可能结果的120%。原因是通常人的本性是去寻找一个相对保险的目标,即便你反复强调需要有挑战性,也不要超过120%左右的系数,这样会更好。当然,这种做法还是会和员工商量,对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后再来决定。通过分析,我们会找出要完成一个目标究竟需要做那些工作,这些工作需要的知识、工具、技能、等等。哪些是现成的,哪些需要去获得,哪些可以寻找外界帮助(比如,我请了其他几个相关组机器学习方面的牛人做我们的技术顾问)。让真个讨论基于理性分析,而非仅仅感性的分配任务。
T—-要有实现的期限(Time-bound)。没有实现期限的目标是没有意义的,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应该达到什么程度。我们的组曾经制定过一个目标“让第三季度末支付用户投诉率比第二季度末低30%”。团队有3个月的时间来完成这个目标,这个30%的数字就是团队商量的结果,大家认为这样既有挑战,有是在努力之下可能完成的,这也是团队一开始所认为可能的结果的120%。当然,我们接受这个目标可能有50%的失败率。
有了目标时候,你就有了专注点(Focus)。这样就有可能有很详细的项目计划,所有的项目都应该是跟这些目标相关的。不相干的项目会分散你的注意力,要坚决抵制。接下来,你组里的人员,绝大多数时间都要花在跟这个几个目标相关的项目上。